近日,证监会发布行政执法公告,对中信证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
图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显示,经查,中信证券(景德镇广场南路证券营业部、景德镇昌南大道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个别员工在营业部从业期间,使用客户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证券基金投资,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上述事项反映中信证券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到位,未能有效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二是业务专用章保管不善,存在个别员工伪造客户证券账户对账单并私自加盖营业部业务专用章的情况,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缺少应有的控制和监督。
三是对部分客户证券账户异常交易情况缺乏有效监控。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监管部门对中信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近年来监管持续强化券商分支机构日常监管,从业人员执业乱象、适当性执行不到位是检查当中高频发现问题,目前已有多家券商地方营业部因为同类问题收到罚单。